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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并未向爸妈说回来的原因,只道是有事情需要在家乡处理,略微收拾了下行装,晚上,我应友人的约,来到了镇上的一间酒吧。
“真是的,为什么要来这么吵的地方。”
我嘟囔着嘴,向友人发泄着不满。
“电视剧里谈话不都在这里吗?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,自然要开心开心。”
她似常来这种地方,熟练的向柜台后的调酒师打着招呼,要来了两杯烈酒。
我虽也想陷入放肆的情绪中轻松轻松,但我更对白天她对我说的话感兴趣,边小口酌着酒,我边吐着舌头问她:“你白天说的,二十年前的案件是什么?”
“不会吧,你还真忘了,”友人夸张的拖长着音调:“明明那么有名。”
“哎呀,别打岔了,快说吧。”我不满的说。
“好好好,在二十年前的夏天,是我们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,你们班上,有个叫刘成的同学,被发现溺死在了附近的河流里,我记得他家还挺有钱的。”友人边想边说。
哦,同学被淹死,我点点头,等了半天却不见她接着说下去,疑惑的道:“完了?”
“完了。”
看她气定神闲,我忍不住吐槽:“这案件虽然痛心,但远称不上有名气吧,那条河光我听说的,隔几年就会有人淹死,又怎么会像你说的,闹的沸沸扬扬?”
“呜,话是这么说的,我记得主要还是因为,刘成并不是自己下水游泳的,他好像是和朋友去那玩,然后被人扔到河里淹死的。”友人托着下巴说。
“被人?被谁?”我作为记者的好奇心勾起来了。
“就是近期那个被发现的通缉犯呗。”
“通缉犯?你说现在被找到那具尸骨?”
“对啊,”友人点点头,啄着酒道:“当年政府派了好多警察来找,找了将近一个月都没有找到,那段时间,人人自危,小孩子放学都要家长来接,后来听说领导都下台了,没想到二十年后一场大雨,把那个人的尸骨冲刷出来了,真是讽刺。”
“就是前段时间的雨?”我印象挺深,字面意义的倾盆大雨,泡坏了好几个地下车库,但是不对啊,我立马将心中的疑惑吐了出来:
“照你的说法,警方已经确认通缉犯就是杀害刘成的嫌疑人,那肯定是掌握了某种确凿证据,而证据不是人证就是物证,那警方是凭哪一点确定的?”
“看来你是真忘了,是你作证的啊,你亲口向警察说你看到通缉犯把刘成推下去,虽然那之后,我们毕业了,你就离开到外地上学了。”友人转动着调羹,缓缓说出了让我吃惊的事实。
“我作证的?”我惊呼出声:“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。”
我突然想起友人白天说的话,我是当事人,我还见过通缉犯,我更是作证了他杀害刘成的事实,但这么大的事,为什么,我一点都记不起来。
我抱着头,疼痛向我袭来,好像要强行拉开我记忆的抽屉。
“默默,你没事吧。”友人吓了一跳,搀扶着我。
“没事,”我谢绝了她的好意:“小毛病,我时常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,有什么很重要的事忘记了。”
友人的眼神关切,我的手机一直震动,我打开,是陈明打来的电话,我依旧没有接,关了声音任由它响。
“不接没事吗?”友人现在还以为我们在吵架。
我摇摇头,接了也没用,他不说,我只能自己寻找答案,即便我隐隐约约感到这答案或许会让人心痛。
受不了酒吧的吵闹,我以身体不舒服为由,先行离开。
我刚走出酒吧门,一张名片递在我的面前,我正不耐烦的要拒绝,一道的陌生的声音响在我的耳边:
“李小姐,好久不见,我知道一些二十年前少年溺亡案的细节,有没有兴趣谈一谈。”
我抬起头,逆着白炽灯的光,我隐约看到一张好像上了年纪的脸,额头上,还有几束白发没有染黑,可唯独那一双如鹰隼般锐利的眼,在黑暗里,都亮着咄咄逼人的光。
不知为何,看到那双眼,我对这个人感到莫名的熟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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