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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到赌场时,里面乌烟瘴气。
几个男人死死按着一个人的脑袋,他挣扎着叫得凄惨,周围赌玩的人此刻也不敢动。
莫少白透过人群看见我笑了笑:“你失信了。”
“我要等母亲醒。”
他拿出我签的卖身契:“你即卖身给了我,那这两年便只是我的狗,就算我让你咬死你母亲也得照办,狗不听话就要受罚。”
不知何时他身边迁来一条狗。
狗脖子上的项链是用银子做的,熠熠生辉。
莫少白摸了摸它通黑的毛皮:“你以后便叫莫二吧,它是莫一,你的大哥,按理说你该给它磕一个。”
周围不知谁先笑出了声。
莫少白让莫一叫两声。
莫一叫得卖力转头得了一块似银子的狗粮。
这要是真银子够我和母亲吃上一顿肉了。
万国寺什么都好,就是香火钱太少,根本养不活人。
我扑通一下跪在莫一面前磕了两个响头,抓着它的前爪认亲:“大哥好!”
转头我得了从头顶扔下来的一块真银子。
之后浚河县就传开了,赌场莫少爷身边多了条母狗。
莫少爷坐在哪里,这两条狗就跟到哪里,一个趴着,一个蹲着。
他摸摸莫一的脑袋转身又摸摸我的头。
莫一讨好的叫两声,我不知道这时候该说什么也跟着汪汪叫了两声。
莫少白更高兴了又扔给我几块碎银。
说实在,这样的生活惬意多了。
可莫少白让我当狗的新鲜劲过了。
那种摸一摸头叫两声就能得碎银的日子没有了。
他交给我了一份苦差事。
让我带着莫一去收债。
他抬手敲了下我脑袋,笑着告诉我人死了不要紧,只要债到手我就能安然无恙。
所以在我去第一家时,看着面前具死不从,甚至拿起菜刀要砍向我的青年男人没有丝毫犹豫将刀捅向他的心脏。
在这个人吃人的时代,我不杀人死得下一秒可能就是我。
那年我十二岁。
第一次杀人。
杀人和宰狼的感觉完全不同。
温热的血溅在我脸上刺激着神经。
我手上的刀子又往他身体里探了探。
自此我摇身一变,从谁都可以骂一句的莫家母狗变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莫二。
但凡来过赌场的见到我都会叫一声莫姑娘。
我承认这些对我很受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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